关于成立博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制发机关:

    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博政办字〔2018〕34号

  • 成文日期:

    2018-06-25

  • 内容概述: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 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垂直管理单位:

      为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定期会商,情况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强化督导督查,规范稳妥有序推进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经研究,确定成立博兴县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暨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现予公布。

      组 长:吕明涛(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郝 波(副县长)

      成 员:李树安(县民政局局长)

          孙培国(县财政局局长)

          相卫华(县城建局局长)

          刘俊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兴民(县农业局局长)

          韩 浩(县审计局局长)

          刘继刚(县规划局局长)

          李振业(县房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刘俊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国土资源局郑振明同志、县财政局满金博同志、县审计局谢福堂同志、县房管局刘斌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确定项目的申报;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负责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收集掌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有关信息;全面指导、督导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

                    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滨州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市大数据中心承办

建议电脑屏幕分辨率大于1280x768 使用IE9以上浏览器进行浏览 未经授权禁止镜像

鲁ICP备0503041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6250002 鲁公网安备 37160202000284号